一、治未病的意义
“上工治未病”是《金匮要略》开头就提出的一个著名论断。“上工”是技术高明的医生。“治未病”是治疗暂时尚未发生病变的脏腑。所谓“见肝之病,知肝传脾,当先实脾”,就是从人体内部脏腑相关的整体观念出发,举例来说明内伤杂病的治疗规律的。这一论断确着重要的指导意义。
人体是统一的整体,某一脏腑有病,可以影响其他脏腑。因此,在治疗时必须照顾整体,对那些暂时还没有发生病变的脏腑给予适当的治疗,以防止疾病的传变。在这里是用肝瘸为例来说明的,因为肝脏有病最容易传脾。肝病患者往往先见头昏、胁痛、肋胀,胸闷、脉弦等症,接着就会出现饮食减少、腹胀,便溏、肢倦乏力、苔腻等脾胃症状。这些病情是经常可以遇到的。现代临床资料也表明,肝炎病人大多数有消化障碍、食欲减退等症象。所以,在治肝的同时,应当注意调补脾脏,目的在于促使脾脏本气充实,功能正常,不受肝病的影响。如果不懂得脏腑相关的道理,肝脏有病,只知道治肝,而不知道调补脾脏,这种治疗方法缺乏整体观念,看不到病情的发展,就不可能很好地进行预防和治疗。这样的医生就叫做“中工”,技术不算高明。
但是,肝病传脾,只是人体内部脏腑相关的一个比较突出的例子,其实,在临床上,脏腑之间如脾与肺,脾与胃,肝与肺,心与肾等等相互影响的情况是普遍存在的。就脾肺关系而言,慢性咳嫩患者咳吐稀白痰,伴有胸闷腹胀,饮食不香,舌苔白腻。这是痰湿咳嗽。但其根源却在于脾虚,即脾失健运,生湿生痰上犯于肺而引起。这种咳嗽就不是单纯治肺所能解决,必须着重健脾,以消除生痰之源,方能生效。这就叫做照顾整体。
二、虚实异治的论述
虚证和实证是中医内科的两大门类,治疗内科杂病必须分清虚实。仲景在阐明治来病之后,指出治病当分虚实,仍举肝病为例;说明在肝病中,肝虚证和肝实证治法各不相同。
1、肝虚证:所谓“夫肝之病,补用酸,助用焦苦,益用甘昧之药调之”,就是说,无论是肝血虚或肝阴虚都应该用补益之法以助其恢复。如肝阴虚病人,症见头晕目眩,视力减退,失眠多梦,舌红,脉弦细而数等等,临床常用白芍、枣仁、五味子、由萸肉等酸昧药和地黄、甘草、大枣、小麦等甘味药来治疗。因为酸味药物能朴益肝体,甘味药物能调补中焦。特别是补中有助于肝虚的恢复,前人把这个经验叫做“培土可以荣木”。此外,滋补药物如地黄、白芍、甘草之类,经过炒、炙等方法制成焦苦,可以减少其副作用,从而达到既补肝又不妨碍脾胃的目的。所以治疗肝虚证“助用焦苦”,也是经验之谈。为了强调上述治法,仲景又明确指出:“肝虚则用此法,实则不在用之。”
2、肝实证:无论是肝热(火)或肝郁,都应该用泻法以泻其有余。肝实证同时又见脾虚,自然要泻肝补脾。如胃气虚弱,肝气横逆的患者,胁胀脘痛,暖气呕吐,伴有神疲力乏,纳呆,在用旋复花、代赭石、半夏、生姜平肝降逆时,应当配合党参,甘草等药以健补脾胃。即使是肝实而脾不虚,治疗上也应适当照顾。如肝火上炎,病人头痛头晕,目赤口苦,急躁易怒,法当清肝泻火。但用龙胆草、框子、黄芩等药物要注意用量不宜过大,以免因泻肝而损害脾胃。经验还证明,肝郁血虚之证,容易影响脾胃机能,所以用柴胡、当归、白芍等药疏肝养血时,也要用白术,茯苓、甘草等调理脾胃。
总之,治疗来病的脏腑,照顾整体,以防传变,是中医治病的基本观念。而在治疗中分清虚实,或朴或泻,又是一项重要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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