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妊娠晚期或临产时或新产后,眩晕头痛,突然昏不知人,两目上视,手足抽搐,全身强直、少顷即醒,醒后复发,甚至昏迷不醒者;称为“子痫”,又称“妊娠痫证”。本病是由先兆子痫症状和体征加剧发展而来的。子痫可发生于妊娠期、分娩期或产后24小时内,被分别称为产前子痫、产时子痛和产后子痫,是产科四大死亡原因之一。我国妊高征流行病学资料指出:
本病发生特点:①35岁以前的初产妇;②双胎或三胎妊娠;③孕期劳动姿势多为坐或站立劳动者;④大专以上文化程度;⑤矮胖孕妇然重指数>0.24);③母亲有妊高征史者;③上海地区冬季发病率高,成都、贵阳以夏季发生者多。中医子痛相当于西医重度妊高征之“子痛”。对孕妇和胎儿都有死亡危险。
【病因病理】
1、肝风内动:素体阴虚,孕后肾精更亏,肝失所养,心火偏亢,风火相煽而致。
2、痰火上扰:原有气郁痰滞,久而化火,痰火交炽,上蒙清窍而致抽搐昏迷。
【诊断要点】
1、根据病前有先兆子痫治疗病史,或孕妇产前疏忽治疗妊高征,或不作产前检查,突然昏迷抽搐,血压≥21.3/14.6kPa(160/llommHg),浮肿,蛋白尿等检查,即可诊断为子痫。
2、与慢性肾炎尿毒症昏迷或原发性高血压的高血压危象等进行鉴别。还要与癫辅相鉴别。
咨询电话:010-87876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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