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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中医专长医师考核细则第二次征求意见

日前,辽宁省中医药管理局发布《辽宁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实施细则(第二次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和建议,截止时间为5月12日。

细则明确,中医医术确有专长是指运用传统中药内服或外用、针刺、瘢痕灸、发泡灸、牵引、扳法等技术方法,对某些病证的诊疗,方法独特、技术安全、疗效明显,并得到患者认可。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的申请者,其指导老师应当具有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资格,从事中医临床工作15年以上或者具有中医类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指导老师同时带徒不超过4名,且申请人与指导老师的专业方向一致。

细则规定,根据参加考核者使用的中医药技术方法分为内服方药和外治技术两类进行考核。

细则第一次征求意见稿于2月2日发布。

咨询电话:010-87264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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