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公安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公布2012年10起制售假劣药品典型案件。
10起制售假劣药品典型案件包括,2012年4月15日经媒体曝光的铬超标胶囊系列案;2012年6月,福建厦门刘某某等跨境销售假药案;安徽滁州“8.23”利用电视台广告销售假药案;2012年5月,江苏淮安张某等生产销售假降糖药案;2012年4月,江西万安县方某等生产销售假冒儿童药品案;山东济南“2.24”生产销售假抗癌药案;2012年7月,甘肃白银罗某等利用互联网销售假药案;天津塘沽“6.25”跨境利用互联网销售假抗癌药案;2012年3月,广东陈某等特大生产销售假药案;河南郑州“4.23”生产销售假药案。
2012年,国家药监局与公安部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继续深入组织开展药品安全整治,重点打击制售假劣抗肿瘤、抗生素、儿童用药、治疗糖尿病、心血管疾病等群众急用、常用类药品的违法犯罪活动。一年来,各级公安机关、药监部门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侦破生产销售假药案件1.4万余起,抓获涉案人员2万余人,打掉犯罪团伙7000余个,案值160余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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