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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发布公告修订普济丸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

为进一步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决定修订普济丸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其中明确对该药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该药品。

新修订的说明书范本明确,服用该药物的注意事项包括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外感燥热者不宜服用;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等。

公告强调,普济丸生产企业应依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普济丸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提出修订说明书的补充申请,于2019年4月30日前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修订内容涉及药品标签的,应当一并进行修订;说明书及标签其他内容应当与原批准内容一致。在补充申请备案之日起生产的药品,不得继续使用原药品说明书。

咨询电话:010-87876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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