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圣惠方》卷第六十一则对痈疽用火针或不用火针的证型进行了分析,认为“夫痈疽者,头少肿处多出脓。不快者宜针烙”,其也首次提出小儿无辜疳用火针治疗的方法:“烧针似火色,看核子大小,作一纸环子束定,无辜仍须捏定,以针当中烙之,可深二豆许,即贴沉香膏”。
汉晋唐宋时期,有关火针的论述已打破了《黄帝内经》的范围,对火针的刺法,适应症及禁忌症均有扩张,特别是火针已推荐用于内外科等各种疾患,但其未形成比较完善的理论基础,处于百家争鸣的发展阶段。
成熟阶段
明清时期,已逐步形成了较完善的火针理论基础,从刺法、适应症、禁忌症上有所扩展,还对火针的针具进行了规范,火针已用于内外科、儿科、五官科等各种专科疾病的治疗,并且有大量的医案记载,为火针疗法的成熟阶段。
明清时期就是火针的成熟阶段,在此期间,有关“火针疗法”的记载非常多,其对火针针具、操作方法、适应范围和禁忌范围都有发展提高,特别是明代,有关火针的描述最为全面。
明代著作中高武的《针灸聚英》比较全面系统地论述了“火针疗法”,所讨论的内容包括针具和刺法方面,强调了针具的质地和加热,以及针刺的深度和适应症,以及对其禁忌症等多方面都有很详尽的说明。如其载:“世之治火针者,皆用马蹄铁,……铁熟不生为工,莫如火炉中用费或筋治针为家业。”首先提出制造火针要选用耐烧的熟铁。同时强调刺火针针刺深浅要掌握适度,并且酒醉的人不可行针;在出针方面,其认为要“凡行火针,一针之后,疾速便去,不可久留,寻即以左手速按针孔上,则痛止,不按则痛甚。”
在火针的适应症上面,《针灸聚英》继承了前人的临床经验,运用火针治疗外科疾患和痹证,并明确记载了治疗这些疾病的操作方法。高武也是首次提出火针治疗疾病的机理的医家,认为“火针亦行气,火针惟借火力,无补虚泻实之害”;“盖火针大开其针孔,不塞其门,风邪从此而出”。
此外《针灸大成》、《名医类案》等对火针的刺法、适应症、医案等均有详细的描述。李时珍则以《黄帝内经》、《伤寒论》为基础,在他的著作《本草纲目》里较全面的论述了火针的刺法,治疗作用,并且对火针治疗痈疽,痹证的机理进行了阐述,而且也对火针治疗目翳的刺法进行了描述,曰:“其法用平头针如翳大小,烧赤,轻轻当翳中烙之,烙后翳破,即用除翳药敷点。”《外科正宗》、《外科启玄》里有关火针治疗外科疾患的详细论述,如火针可用于疮疡、瘰疬等症,薛己的《保婴撮要》则用病例方式说明了用火针治疗个小儿气血虚甚的腋痈要“当先大补后用火针”,肝肾先天禀赋不足的疮、肌肉不生不能用火针治疗。明代是火针发展的鼎盛时期,到了清代,由于那个时代采取了限制中医的措施,火针疗法发展也相对比较缓慢。只在火针的治疗范围上有所延伸,而在针具和操作方法上却没有很大的改进。
赵诔的《医门补要》论述了火针用于背腹部时的针刺方向以及火针的禁忌症。吴仪洛《本草从新·卷十五火土部·火针》则提出火针的功效为“通、祛风”。《针灸集成》内则认为:“性畏艾条者,当用火针”。李学川之《针灸逢源·卷三》里火针法篇对火针的刺法进行了详细的描述,并强调“烧时令针头低下恐油热伤手,先令他人烧之,医者临时用之,以免手热”;“凡行火针,必先安慰病人,毋另惊恐”;“凡针肿上不可按之,即以手指从两旁按之,另脓随手而出”。
吴谦总结了前人的经验归纳了火针的适应症。“火针者,即古之燔针也。凡
咨询电话:010-87876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