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食同源”是为人所熟知的一个概念,但药物与食物在其发生发展过程中,究竟是怎样一种关系,却很少有人说得清楚。
药食关系与食物疗病
农耕时代以前,食物主要通过采捕获得,渔猎需要体力,采集更需要智慧。《淮南子·修务训》说:“(神农)尝百草之滋味,水泉之甘苦,令民知所辟就。当此之时,一日而遇七十毒。”
药物的出现,基于人类有意识的觅药行为,这一过程确实与觅食有关。传说,“神农”品尝了大黄的根茎,腹痛腹泻,于是将这种“叶大根黄”的植物列入有毒有害品的清单,成为传说中所遭遇的“七十毒”之一,直到有一天,部落中的某人因饮食积聚而备受煎熬,“神农”忽然想起这株能够“荡涤肠胃,推陈致新”的植物,找来给病者服下,各种不舒服霍然而愈。人类治疗史上第一种药物就此产生,“聚毒药以共医事”,大致就是这个意思。
《周礼》中介绍,天官冢宰之下有膳夫,总管王宫的饮食烹饪,在与膳夫平级的医师系列中有“食医”,专门“掌和王之六食、六饮、六膳、百羞、百酱、八珍之齐(同剂)”。食医的职责主要是根据当时的医学来搭配饮食,其工作性质类似于后世的营养配膳师。魏晋南北朝食物类著作甚多,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类偏于膳夫庖官,以记载原料贮存、加工酿造、烹饪操作为主,乃至如祭祀等重大活动中的仪式化程序也在其中;另一类偏于食医,主要有食禁、食养、食治等三个方面,而仍然以食物禁忌为主。如《隋书·经籍志》著录之《老子禁食经》《黄帝杂饮食忌》;此外,陶弘景《养性延命录·食戒篇》也专门讨论食忌。至于以食养、食治为宗旨的专著或当以孙思邈《备急千金要方》卷二十六之“食治”为始祖。
食物治病并非唐代才有,《周礼·天官·疾医》载:“以五味、五谷、五药养其病”,据郑玄注:“五谷,麻、黍、稷、麦、豆也。”隋代杨上善《黄帝内经太素》载:“五谷、五畜、五果、五菜,用之充饥则谓之食,以其疗病则谓之药。是以脾病宜食粳米,即其药也;用充饥虚,即为食也。故但是入口资身之物,例皆若是。”
药物与食物之间难于截然划断。《金匮要略》有当归生姜羊肉汤,治寒疝,腹中痛、里急。当归三两、生姜五两、羊肉一斤,以水八升,煮取三升,温服七合,日三服。《三国志·华佗传》云:“佗行道,见一人病咽塞,嗜食而不得下,家人车载欲往就医。佗闻其呻吟,驻车往视,语之曰:向来道边有卖饼家蒜齑大酢,从取三升饮之,病自当去。即如佗言,立吐蛇一枚。”对此,陶弘景在《本草经集注·序录》中说:“此盖天地间物,莫不为天地间用,触遇则会,非其主对矣。”
从《千金食治》到《食疗本草》
《千金食治》共分五篇,将本草果实、菜蔬、谷米、鸟兽部类中有关条文摘录出来,并将食忌的内容增补其中。比如茗叶条说:“茗叶,味苦、咸、酸,温,无毒。可久食,令人有力,悦志,微动气。黄帝云:不可共韭食,令人身重。”茗叶即茶叶,据《茶经》引《神农食经》云:“茶茗久服,令人有力、悦志。”又引壶居士《食忌》云:“苦茶久食羽化。与韭同食,令人体重。”这些文献都可能为孙思邈参考,转录入《千金食治》。
孟诜是孙思邈的弟子,善于摄生,常以药饵为事,亦享遐龄,卒年九十三。《旧唐书》载其格言云:“若能保身养性者,常须善言莫离口,良药莫离手。”两《唐书》皆言孟诜撰有《补养方》《必效方》各三卷,另据《嘉祐本草》引书解题,提到《食疗本草》云:“唐同州刺史孟诜撰,张鼎又补其不足者八十九种,并旧为二百二十七条,皆说食药治病之效。凡三卷。”故一般认为,孟诜所著原书名“补养方”,经张鼎增补而改名“食疗本草”。《食疗本草》的书名也大显于世。
所谓“食疗”,其实与“食治”同义。就内容来看,延续《千金食治》而有发展。以茗叶条为例,《食疗本草》云:“茗叶,利大肠,去热解痰。煮取汁,用煮粥良。又,茶主下气,除好睡,消宿食,当日成者良。蒸、捣经宿,用陈故者,即动风发气。市人有用槐、柳初生嫩芽叶杂之。”
有意思的是,《食疗本草》在很多条目下都提到南北方差异,如海藻条说:“南方人多食之,传于北人,北人食之倍生诸病,更不宜矣。”昆布条说:“海岛之人爱食,为无好菜,只食此物。服久,病亦不生。遂传说其功于北人。北人食之,病皆生。”究其原因,认为“是水土不宜尔”。杏条说:“若南方人北居,杏亦不食;北地人南住,梅乃啖多。”作者解释云:“岂不是地气郁蒸,令人烦愦,好食斯物也。”
食养、食忌、食治
除《食疗本草》外,重要的食疗著作还有唐昝殷《食医心镜》、五代陈士良《食性本草》、北宋王怀隐等《太平圣惠方》、元忽思慧《饮膳正要》、元贾铭《饮食须知》,以及明代的《食物本草》,清王士雄《随息居饮食谱》等,皆各有特点,但内容上总不超出食养、食禁、食治三个方面。
先说“食养”,这与现代营养学有一定联系,也是古代食疗表现特出的地方。如利用海藻、昆布以及动物的甲状腺(羊靥、鹿靥)之类含碘丰富的物质,治疗缺碘引起的地方性甲状腺肿(瘿瘤);以富含维生素A的动物肝脏改善夜盲症(雀盲)病人的视力。
“食忌”大约有三种情况。一种是疾病禁忌,比如痛风病人避免食用嘌呤含量较高的食物,如豆制品、海产品;糖尿病患者应控制碳水化合物的摄入;高血压病人应该注意低钠饮食。一种是药食禁忌,比如饮茶降低铁剂的吸收,使用头孢菌素期间饮酒可能出现双硫仑反应等。古代食疗文献中,这两类食忌也有很多,其出发点古今基本一致。还有一种是食物之间的禁忌,大概就是现如今食物之间的相克。
一些食物治病在民间口耳相传,遂成为颠扑不破的“真理”。但需要大众认清的是,食物疗饥,药物治病,乃是常识;若是颠倒过来,以药丸充饥,用食物治病,则成为笑谈。一项比喻可以说明“食养”与“食治”的不同。基于不太确切的研究报告,说芹菜所含的芹菜素或许有助于控制血压,于是让高血压病人常吃芹菜,这样的建议算不得离谱;但若因此让病人停止用正规的高血压药物治疗,专门靠芹菜来降低血压,就荒谬而有害了。
何以如此呢?药与食同源而异途,食物是能够满足机体正常生理和生化能量需求,并能延续正常寿命的物质。相对于药物而言,食物对机体生理生化过程的干预极小,正因如此,长期乃至终身食用,一般不会给机体造成严重伤害;也正因如此,食物不足以改变因疾病而异常的生理生化过程,故不可能取代药物。
即使站在中医学的立场,过度强调食物疗疾,也很难做到逻辑自洽。孙思邈在《千金食治》的序论中明确承认药与食为两途,即所谓“安身之本,必资于食;救疾之速,必凭于药。不知食宜者,不足以存生也;不明药忌者,不能以除病也”,并指出,只是缘于药性猛烈,担心“发用乖宜,损伤处众”,所以建议医生治病,先“以食治之”,若“食疗不愈,然后命药”。但是,并没有以食疗代药疗的意思。《太平圣惠方·食治论》即秉承此旨,把食疗作为药疗的辅助。如在“食治三消(消渴、消中、消肾)诸方”的引论中说:“今以饮食调治,以助药力也。”当然,按照今天的医学观点,能被食物治愈的疾病,多数也算不得真正意义的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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