灸法的临床应用和针刺一样,有适应证也有非适应证。一般地说,凡遇阳气衰弱,沉寒痼冷的疾病,单纯使用针法,效果就不丑灸法显著。因此,灸法的适应范围,一般以阴症及慢性久病为宜。如一切阳气虚陷,久泄、痰饮、水肿、痿痹、腹痛、胃肮痛、久疟、遗尿、疝弋及妇人气虚血崩、男子虚赢步气、老人阳衰多尿,小儿疳积等症,均可用受法。其他如中风脱症、大汗亡阳、气虚暴脱等危症,都可应用灸法来急救。除此之外,在外科方面如阴疽久久不愈、瘭疬、瘿气等病,也可用灸。
灸法的禁忌应注意以下两个方面:
1、病理的禁忌因受法是属于温热性的刺激,热甚则伤阴,所以,对一切明虚阳亢豹疾病和邪热内积的疾病,皆须慎用灸法。如脉数口渴,体牡舌红,五心炳热,多梦遗精,肝阳头痛,中风闭证,高热神昏等病,均不宜施灸。如热病误用灸法是以热助热,以火济火,其结果轻则损伤阴血,添助有余的阳气;重则焦骨伤筋,引起火毒内攻。所以,必须详审病情,辨证施灸。
2、部位的禁忌颜面部不宜用瘢癌灸,血管浅在的部位及心脏部位、阴部,妇女月经期,妊娠期的步腹部,以及腰骶部、重要筋腱部位,均不宜灸。
在文献记载中,有很多禁忌灸法之穴,从腑穴部位来看,多在重要脏器,肌肉浅薄及血管所在部位,而其中某些穴位虽列为禁灸穴,但对某些疾病用受法能收到很好的效果。例如,灸隐白穴,治疗崩漏,受少商穴,治疗鼻衄,喉痹等等。所以,对文献记载的禁忌穴位,可以根据临床实际应用来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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