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经不调的治疗,除按四诊八纲进行辨证论治外,还要注意时间的特点,不同时间,其治法就有所不同。
1、经前勿滥补,经后勿滥攻。一般来说,月经前3-5天,及月经刚刚来潮之际,宜采用理气血,调月经的方法,不可滥用补益之品。因为经前血海之血气将行,月经将要来潮,这时因势利导,调理气血,就可使月经畅行,不致发生月经过期、经行不畅或经期腹痛诸证。补益之药多有壅滞之弊,若滥用补益,滞碍血行,反会使经行不利,引起腹痛、腹胀一类的证候。月经过后与经前大不相同,一般气血多受到损伤,尤其是月经过多的患者更为显著,所以在月经干净以后,治疗用药应当以滋养肝肾、调和脾胃,补益气血为主,不宜再用克伐攻逐、破血耗气之品,以免损伤正气。
2、经时兼治标,平时重治本。所谓经时兼治标,即指行经期间,腺注意调整脏腑气血虚实寒热外,还要照顾到一些临床主证,进行针对性的治疗。如经血过多,应结合止血,经量过少,应予以行血调经;腹部疼痛,要兼以调气血以止痛,这样才能收到满意的效果。至于平时,即月经干净以后至下次月经之前这段时间,应着重治本,重在调理脏腑经络,气血阴阳,使肌体的功能恢复正常。因为脏腑安和、经络通畅、气血协调是月经正常的基本保证。否则,满足于临床症状的消失,但机体功能未复,如稍有所触,疾病就会复发,甚至较前更重,而难以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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