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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发布通告14批次中药不合规

近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通告称,经5家药品检验机构检验,9家企业生产的14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

通告指出,经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检验,标示为海南卓泰制药有限公司、太极集团四川太极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3批次紫杉醇注射液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可见异物。经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标示为安徽惠隆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化州市光华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3批次槟榔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黄曲霉毒素。经河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标示为江苏红豆杉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安徽亳药千草国药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天泰药业有限公司中药饮片厂生产的2批次地黄和2批次山药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包括含量测定、总灰分、浸出物。经吉林省药品检验所检验,标示为河南明善堂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3批次木香顺气丸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溶散时限。经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标示为伊春五加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1批次炎立消胶囊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水分

对上述不符合规定药品,相关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采取查封、扣押等控制措施。

咨询电话:010-87876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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