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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护理服务业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

日前,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国残联以及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印发《关于促进护理服务业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分为7部分,第五部分为“加强护理学科和中医护理能力建设”。提出制定中医护理常规、方案和技术操作标准;积极开展辨证施护和中医特色专科护理,创新中医护理服务模式,发挥中医护理在疾病治疗、慢病防治、康复促进、健康保健等方面的作用。

咨询电话:010-87876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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