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的落实,确保国务院“十三五”期间深化医改有关基层中医药工作目标顺利完成,近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6部门印发通知,决定开展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实施情况督查。
此次督查的重点为党中央、国务院制定的中医药政策在基层的落实情况,行动计划组织实施情况,主要指标、重点任务完成情况,重点项目执行情况。督查工作分为县级自查、省市级督查和国家级抽查三个方面,分别由各级卫生计生、中医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地方各级中医药主管部门作为督查工作的牵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对本地区督查工作负总责。
通知强调,要确保督查覆盖面。市(地)要督查辖区内每个县(市、区);省(市、区)要督查辖区内每个市(地)至少30%的县(市、区);每个县(市、区)至少要检查4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4个社区卫生服务站或村卫生室。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部门将对各省(区、市)实施情况进行通报,并对落实不力的地区进行约谈。
咨询电话:010-87876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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