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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药总局终止麝香气雾剂中药品种保护

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终止湖北南洋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麝香祛痛气雾剂(国药准字:Z42021342)中药品种保护,自公告印发之日起,该气雾剂不再按国家中药保护品种管理,不得冠以“国家中药保护品种”的称谓。

国家食药监管总局还接受了天士力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芪参益气滴丸、消渴清颗粒,内蒙古兰太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苁蓉益肾颗粒的续保申请,以及天津天士力之骄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注射用益气复脉的初次保护申请。

咨询电话:010-87876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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