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中医信息中医新闻正文

国家食药总局修订独一味口服制剂说明书

根据药品不良反应评估结果,为控制药品使用风险,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通知,对独一味口服制剂说明书中不良反应、禁忌、注意事项等项目进行修订。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要求,各生产企业应在2015年4月30日前,依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提出修订说明书的补充申请报备案。说明书的其他内容应与原批准内容一致。补充申请备案之日起生产的药品,不得继续使用原药品说明书;生产企业应当将说明书修订的内容及时通知相关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等单位;药品标签涉及相关内容的,应当一并修订。

独一味口服制剂包括:颗粒、软胶囊、分散片、咀嚼片、滴丸、丸、泡腾片、片、胶囊等。具有活血止痛,化瘀止血。用于多种外科手术后的刀口疼痛、出血,外伤骨折,筋骨扭伤,风湿痹痛以及崩漏、痛经、牙龈肿痛、出血等症。(中国中医药报)

咨询电话:010-87876186

上一篇: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启动

下一篇:福建中医药文化进机关

返回首页

相关

推荐

最新

站内直通车

首页常识特色保健养生论坛信息丰胸减肥名医药材书籍新闻文化偏方拔罐膏药刮痧火疗气功推拿药茶药酒药浴针灸美容老年育儿男性女性疾病杂症中药诊断医案词典医生医院问答药粥砭石足疗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