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拔罐时,必须保持室内温暖,避开风口,防止受凉。
2)医者应根据所拔部位的不同而选择适当罐;在使用多罐时,罐具排列的距离一般不宜太近,否则因皮肤被罐具牵拉会产生疼痛,同时因罐子互相排挤,也不宜拔牢;在应用走罐时,不能在骨突出处推拉,以免损伤皮肤,或罐具漏气脱落。
3)患者宜选用舒适体位,不要随便移动。局部皮肉如有皱褶、松弛及体位移动等,罐易脱落。
4)初次治疗及体弱、易紧张、年老等易发生意外反应的患者,宜选用小罐具,且应拔的罐数少,宜用卧位。随时观察患者的面色、表情,以便及时发现和处理意外情况。
5)拔罐期间主要询问患者的感觉,观察患者局部及全身反应。患者感觉拔罐部位发热、发紧、发酸、凉气外出、思眠入睡为正常得气现象;若感觉紧、痛较明显或灼热感,应及时取下罐重拔;拔后无感觉为吸拔力不足,应重拔。患者有晕厥征兆,如头晕、恶心呕吐、面色在白、四肢发凉、呼吸急促、脉细数等症状时,应及时取下罐具,使患者平卧,取头低脚高体位。轻者喝些开水,静卧片刻即可恢复。重者可针刺百会、人中、内关、合谷等穴;或重灸关元、气海、百会等穴;必要时服用速效救心丸等急救药品。
6)病情重、病灶深及疼痛性疾病,拔罐时间宜长;病情轻,病灶浅及麻痹性疾病,拔罐时间宜短。拔罐部位肌肉丰厚,时间可略长;拔罐部位肌肉薄,如胸部,拔罐时间宜短。气候寒冷时拔罐时间适当延长;天热时则相应缩短。血管浅显处拔罐时间宜短。罐数目多时,罐具间的距离不宜太近,以免罐具牵拉皮肤产生疼痛或因罐具间互相挤压而脱落。
7)拔罐后一般局部皮肤会呈现红晕或紫红色瘀血斑,此为正常现象,可自行消退,如局部瘀血严重者,不宜在原位再拔。若罐口处出现烫伤、烧伤为事故,而治疗需要拔出水疱或血疱则不属于事故。皮肤过敏或水肿患者拔罐后容易出现水疱,应事先交代清楚,小水疱则应注意防止擦破,可不处理,任其自然吸收;也可涂少放甲紫,或用乙醇消毒后,覆盖消毒干敷米。非治疗需要的大水疱可用消毒毫针刺破放出液体,也可用消毒注射器抽出疱内的液体,然后敷依沙吖啶纱布,再用消毒干敷料覆盖并固定。治疗需要的水疱则应注意保护,由其自然吸收,因其渗出液的自然吸收过程对于增强免疫功能有很大的临床意义。
应用投火法拔罐时,火焰须旺,动作要快,使罐口向上倾斜,避免火源掉下烫伤皮肤。应用闪火法时,棉花棒蘸酒精不要太多,扣罩要准确,不要把燃着的火架撞翻。用煮水罐时,应甩去罐中的热水,以免烫伤病人的皮肤。
8)治疗的间隔时间,主要根据病情决定。慢性病成病情缓和的,一般隔日1次,也可隔2日或3~5日1次。病情急者—般每日1次,如急性胃肠炎、感冒等病,也可以1日2次,甚至3次。一般1个疗程为12次,若不愈,可休息5~7日,再继续治疗。名患者感觉疲劳应休息几日再拔。如连续几天拔罐治疗,应注意适当轮换拔罐的位置。
9)竹制煮罐长短要适宜,过长则重量大、易脱落,过短则吸拔力不足。拔贮水罐要防止水液漏出。有知觉障碍者,不宜应用竹制煮罐。
10)留针拔罐时,宜选用透明罐具,以便随时观察局部变化。要防止因肌肉收缩发生弯针、折针现象,避免将针撞到深处造成损伤、胸背部腧穴均宜慎用。
11)起罐时手法宜轻缓、平稳,勿硬拉或者旋转,以免造成皮肤损伤。起罐后局部潮红、瘙痒,不要乱抓,经几小时或数日即可消散。
12)拔罐放血时,为便于观察,宜选用透明罐具。在应用刺血拔罐时,针刺皮肤出血的面积,要等于或略大于火罐口径。出血量须适当,达到治疗所需要的出血量即应起罐,每次总量成人以不超过10ml为宜。拔瘀血或脓肿时,若流出缓慢、皮肤有皱褶凹陷,说明瘀血或脓液基本拔出,当及时起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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