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泡疗法虽然有广泛的适用范围,但与其他疗法一样,也有其禁忌。根据临床实践,发泡疗法的禁忌有以下几个方面:
1.禁用部位
严防有毒性及强烈刺激性的发泡药物误人口、鼻腔、眼内。对于眼部、乳头、阴部、小儿肚脐、阴囊部、会阴部,禁用发泡疗法。对于面部、近心脏部以及大血管附近的穴位要慎用发泡疗法,尤其是过敏体质患者。
2.禁用对象
对体弱者、孕妇、严重心脏病患者、精神病患者,以及对发泡疗法有恐惧心理者,一般不用发泡疗法,以免引起意外医疗事故。对于体弱者,不使用药力峻猛的发泡药物。有药物过敏史者,慎用发泡疗法,若根据病情需用者,应密切观察用此法后病人的反应。
3.禁用病症
一般疮疡已溃,已形成瘘管、瘘道或感染的皮肤局部不使用发泡疗法。
咨询电话:010-87876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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