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根和根茎类药材
古人经验以阴历二、八月为佳,认为春初“津润始萌,未充枝叶,势力淳浓”,“至秋枝叶干枯,津润归流于下”,并指出“春宁宜早,秋宁宜晚。”这种认识是很正确的。早春二月,新芽未萌;深秋时节,多数植物的地上部分停止生长,其营养物质多贮存于地下部分,有效成分含量高,此时采收质量好,产量高。如天麻、苍术、葛根、桔梗、大黄、玉竹等。天麻在冬季至翌年清明前茎苗未出时采收者名“冬麻”,体坚色亮,质量较佳;春季茎苗出土再采者名“春麻”,体轻色暗,质量较差。此外,也有少数例外的,如半夏、延胡索等则以夏季采收为宜。
(六)树皮和根皮类药材
通常在清明至夏至间(即春、夏时节)剥取树皮。此时植物生长旺盛,不仅质量较佳,而且树木枝干内浆汁丰富,形成层细胞分裂迅速,树皮易于剥离,如黄柏、厚朴、杜仲。但肉桂多在十月采收,因此时油多容易剥离。木本植物生长周期长,应尽量避免伐树取皮或环剥树皮等简单方法,以保护药源。至于根皮,则与根和根茎相似,应于秋后苗枯,或早春萌发前采收,如牡丹皮、地骨皮、苦楝根皮。
二、动物类药物的采收
动物类药材因品种不同,采收各异。其具体时间,以保证药效及容易获得为原则。如桑螵蛸应在三月中旬采收,过时则虫卵已孵化;鹿茸应在清明后45~60天截取,过时则角化;驴皮应在冬至后剥取,其皮厚质佳;小昆虫等,应于数量较多的活动期捕获,如斑蝥于夏秋季清晨露水未干时捕捉。
三、矿物类药物的采收
矿物类药材,一般不受季节变化的影响,故大多可随时采收。但是各种矿物在其地质形成的过程中,受到各种条件的影响,因此也有品位高低的不同,一般应采收品位高的矿石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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