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过度劳作:疾病初愈,正气未复而过早操劳,常可导致疾病复发。劳倦太过,动形耗气;房事不节,耗伤精气;劳神思虑,损及气血,均可致正气更虚,余邪再度肆虐,或重感邪气而疾病复发。
(5)用药不当:疾病临床症状治愈后,滥施补剂或药物调理不当,也可致疾病复发。如温热病初愈,过早服用温补药物,可致热病复发;胃脘痛、便血,常因苦寒太过而复发。另外,也有疾病初愈,不因饮食、劳逸、情志、药物所诱发,也不因外感新邪而引发,无明显原因而自行复发者。此多因余邪未尽,正气尚虚,无力抑邪,致使邪气暗长,而旧病复发。
总之,疾病的发生或复发,主要取决于正、邪两个方面的消长变化。正邪相搏贯穿于疾病的全过程,人体的内外环境对正气的强弱和致病因素的形成以及致病性有一定的影响,从而决定着发病的形式。
咨询电话:010-87876186
↓展开全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