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说:“医之效立见,故名医百无一人;学之讲无稽,故村儒举目皆是。”意思是说,医家治病需要立见功效,讲究的是真本事,掺不得半点虚假,“故名医百无一人”;而理学所言无法稽察其正确与否,难免夸夸其谈,滥竽充数,“故村儒举目皆是”。认为讲究务实的医术远比浮夸之理学重要,阐扬了他尊崇医术,蔑视理学的观点。
他还认为,将薛雪的良方、医案整理传世,“可以拯人,可以寿世,当高出语录、陈言万万”——比程朱理学的语录要高明而实用。这在注重理学,轻视方术的社会里,显示出不同寻常的独特见解。
纪晓岚论理学是非
纪晓岚所撰《阅微草堂笔记》中,在“理学害人”一节里记录了这样一个故事:某医生素来谨慎忠厚,有老妪手拿珠花金钏首饰,两次到他处求购堕胎药。某医严辞拒绝,赶她出去。半年后,该医在梦中被捉到阴曹地府,一个项上勒着红巾的妇女,哭诉她向医生求药而不给的经过,指控他杀人。某医争辩道:药是救人性命的,怎么能用来杀人呢?你因奸情而遭难,与我何干?女子说:我求药时身孕尚未成形,如果堕掉,我可以不死。无奈生下孩子被扼死,我也被逼上吊,你要保全一条命,反而要了两条命,不是你的罪,能是谁的罪呢?阴司的冥官叹道:你说的是实情,他遵循的是法理,宋代以来拘执于一理而不顾及实际利害的,难道只有他吗?你算了吧。一拍桌子,某医惊吓而醒。
这是一个涉及到医学伦理的比较复杂的命题,纪晓岚以“理学害人”为题目,正显示出他对腐儒理学的批判立场,这在当时是十分难能可贵的,至今亦有启发意义。
《阅微草堂笔记》载:内阁学士永宁婴,患疾颇委顿,延医诊视,未能立愈,改延一医,索前医所用药方弗得,以为小婢误置他处,责令其查索,云如不得且剳汝。公倚枕憩息,恍惚有人曰:“公勿剳婢,医家同类皆相忌,务改前医之方以见已所长,公所服药不误,特初试一剂,力尚未至耳。使后医见方,必相反以立异,则公殆矣。”稍顷始悟,乃告称前方已失,不复记忆,请后医另疏方,视所用药仍系前医方也,因连进数剂,病霍然如失。
明·龚廷贤曾说:“吾道中有等无行之徒,专一夸己之长,形人之短,每至病家,不问疾疴,惟毁前医之过以骇患者。”可见,纪晓岚所揭陋习确实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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