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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则不遵医嘱故事的启示

据《清代野史大观·清代述异》记载,从前有一位患者,食量大得惊人,肚子越来越大,四肢却骨瘦如柴、倦怠乏力,四处求医竟然没有人能够治好。患者听说邻县有一位名医,就前去求治。医生开了一方,仅有砒霜四两,并没有其他药物。医生嘱咐他说:“你先忍饥不食两天,然后再服药,服药时一定要一次服完,否则治不好。”

患者一看药中有砒霜,心存畏惧,但考虑到医生是当地的名医,便决定将药量减半服用。服药后患者呕吐不止,吐出许多六七寸长的虫子,胀大的腹部有所减小,吃东西也少了。病情虽然减轻,但没有全好,于是这位患者又去找名医诊治,医生叹息说:“你一定是没有把药服尽,所以致病的虫子只杀死了一半,我无法救你了。”患者问再继续服药是否可以,医生说:“不行。虫子在饿了两天后,一见药就吃,用砒霜四两正好可以杀死全部虫子。现在没杀死的虫子产生了耐药性,再服药杀不死虫子,只能把人药死。但是不服药,病不得治,结局也是死,没有别的出路了。”患者听了后,还是选择把剩下的药服下去,果然中毒身亡。

上述医案是一个典型的患者擅自改变药物剂量导致死亡的病例。一般情况下医者的诊断是全面的,尤其是使用一些药力峻猛的药或有毒药物,都是对药量作仔细考量,并充分做好医嘱,需要医患双方极力配合。

在现实生活中,不遵医嘱的情况屡有发生,如川乌草乌等药物的先煎和同煎大有区别,若本应先煎而擅自同煎就会出现头晕欲坠、恶心、呕吐、咽及舌下麻木、肢体抽搐等中毒症状。因而在看病时,当医生提出相应宜忌,患者不可孟浪从事,不然自食苦果,重者可危及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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