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光眼病人的治疗有赖于准确的诊断。青光眼病人的诊断与其他疾病一样,根据病史、临床表现及检查结果进行综合分析。正常眼压性青光眼对可疑患者,首先应测量眼压。眼压大于3.20kPa(24mmHg)为病理性高眼压,但一次眼压偏高不能诊断青光眼,而一次眼压正常也不能排除青光眼。因为眼压在一日内呈周期性波动。日眼压波动大于1.07kPa(8mmHg)为病理性眼压。
青光眼发病初期诊断:
①临床症状:青光眼患者在眼压升高、眼底改变前即有明显的全身表现,开始并不表现在眼睛上,只是出现顽固性失眠、偏头痛、习惯性便秘或劳累,情绪波动变化后暂时性眼胀痛、干涩、疲劳、视物朦胧,休息后即缓解,一年仅出现一、两次、随着病情发展,发作时间愈频繁,每次发作时间却愈长,如此反复发作,随时导致急性大发作。
②家族史及相关病史:明显家族史,及全身、局部疾病都具有重要参考价值,如近视、外伤、眼部炎症、白内障、高血压、糖尿病史等易于合并,继发青光眼。
③眼压:它是青光眼的重要依据,但却不是唯一依据,临床90%以上的青光眼误诊的患者都是错误的以眼压为标准,眼压高不一定就不是青光眼(参:低血压性青光眼)。眼压高并非都是青光眼。
④眼底:早期可正常,一旦眼底改变,说明病情已较重,病程很长,已造成明显的青光眼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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