③预防心衰每天夜间保证睡眠10小时,日间餐后休息0.5~1小时。限制活动量,限制食盐量每天不超过4克。积极防治贫血,给予铁剂、叶酸、维生素B和C、钙剂等。加强营养。整个妊娠期体重增加不宜超过11公斤。
④早期发现心衰当体力突然下降、阵咳、心率加快、肺底持续湿性音且咳嗽后不消失、水肿加重或体重增长过快时,均应提高警惕。
⑤及时治疗急性心衰取半卧位以利呼吸和减少回心血量,立即吸氧,给予镇静剂、利尿剂(一般以速尿静注或口服),静注强心药物西地兰或毒毛旋花子甙K。症状改善后可酌情口服毛地黄制剂地戈辛,每日0.25~0.5毫克,作维持量。
⑥适时入院即使无症状,也应于预产期前2周入院。孕期心功能恶化为Ⅲ级或有感染者应及时住院治疗。
⑦有心脏病手术史者的处理仍取决于手术后心脏功能情况。
3.分娩期
①产程开始即应给抗生素,积极防治感染。每日4次测体温,勤数脉搏和呼吸。
②使产妇安静休息,可给少量镇静剂,间断吸氧,预防心衰和胎儿宫内窘迫。
③如无剖宫产指征,可经阴道分娩,但应尽量缩短产程。可行会阴侧切术、产钳术等。严密观察心功能情况。因产程延长可加重心脏负担,故可适当放宽剖宫产指征。以硬膜外麻醉为宜。如发生心衰,须积极控制心衰后再行剖宫产术。
④胎儿娩出后腹部放置沙袋加压,防止腹压骤然降低发生心衰,并立即肌注吗啡0.01克或苯巴比妥钠0.2克。如产后出血超过300毫升,肌注催产素10~20单位。需输血输液时,应注意速度勿过快。
4.产褥期产妇应充分休息。严密观察体温、脉搏、心率、血压及阴道出血情况。警惕心衰及感染。继用抗生素。绝育术应予考虑。
咨询电话:010-87876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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