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孕产妇疾病高危妊娠正文

哪些情况属于高危妊娠?

顾名思义,凡是对母亲或胎儿有较高危险性的妊娠,称为高危妊娠,它危害着母亲及胎儿的健康和生命安全。高危妊娠的情况很多,主要有以下几种:

· 孕妇年龄小于18岁或大于35岁;

· 过去有习惯性流产、早产、死胎、死产与畸形等异常生育史;

· 孕期有前置胎盘、胎盘早剥、羊水过多或过少、胎位不正、过期妊娠、胎儿发育异常、妊娠高血压综合症、骨盆狭小或畸形等异常情况;

· 孕妇合并心脏病、慢性肾炎、糖尿病、急性传染性肝炎、肺结核、重度贫血等妊娠合并症;

· 孕期曾服用对胎儿有影响的药物,接触过有害物质或放射线及病毒感染等不利因素。

高危妊娠的孕妇和新生儿的发病率及死亡率均明显高于正常妊娠。所以每位怀孕的母亲均应定期到医院检查,配合高危妊娠的筛选,进行系统孕期管理,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治疗,及时有效地控制高危因素的发展,防止可能导致胎儿及孕妇死亡的各种危险情况出现。以保证母亲及胎儿顺利地渡过妊娠期与分娩期。

咨询电话:010-87876186

↓展开全部内容

上一篇:高危妊娠概述

下一篇:高危妊娠的重点监护

返回首页

图文

相关

推荐

最新

站内直通车

首页常识特色保健养生论坛信息丰胸减肥名医药材书籍新闻文化偏方拔罐膏药刮痧火疗气功推拿药茶药酒药浴针灸美容老年育儿男性女性疾病杂症中药诊断医案词典医生医院问答药粥砭石足疗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