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常有的错误认识是“孩子在娘肚子里多长几天,可以长大点儿”,而忽略了“瓜熟蒂落”的道理。
过期妊娠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如孕末期孕酮过多或雌激素过少,孕期及孕末期母体活动量过少或喜长期卧床及营养过剩,维生素E过多者,子宫收缩无力者,还有一定遗传倾向。过期妊娠发生率约为4.5--9.5%,伴有明显胎盘功能不全者仅占1.2%,其中80%为低体重儿。死亡率极高,围生期过期组较足月产儿死亡率高2.8倍。为何过期妊娠死亡机率如此之高呢?主要死亡原因是由于胎儿宫内慢性进行性缺氧,胎盘老化,消耗自身脂肪,缺氧加剧胎儿在宫内排出胎便而污染羊水,胎儿被黄染等等。部分胎儿由于过期而致颅骨较硬,囟门较小,儿头可塑性差,造成难产。这些过期产儿易有新生儿窒息,脑内出血,吸入性肺炎等,在宫内缺氧的基础上使婴儿缺氧进一步加重,脑部缺氧而留有智力障碍等后遗症。
凡妊娠期超过42周(大于294天)均为过期妊娠,应认真查对孕周数及预产期,并参照胎儿发育情况及胎盘功能有无异常情况,宫颈条件成熟者,可做人工破膜或点滴催产素等引产。在做引产的同时应做好新生儿的抢救工作,尽量减少因新生儿窒息等造成的致残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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