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服药时,为了注意安全,保证疗效,必须重视禁忌问题。用药禁忌除了上述所提及的“三十六反”中的药物外,还有妊娠用药禁忌和服药时的饮食禁忌。
(一)妊娠用药禁忌
有些药物对于妊娠妇女有堕胎的副作用,故妊娠当禁忌。按照药物副作用的大小不同,可分为禁用与慎用两类。禁用的药物大都毒性较强或药性猛烈,如过路先锋、三叶木通、小罗伞;慎用的药物包括有祛瘀通经、行气破滞及辛热滑利之品,如过江龙、土牛七、掌血。禁用的药物,绝对不可使用;慎用的药物,可以根据病情,斟酌便用。
(二)服药时饮食禁忌
指在服药期间对某些食物的禁忌,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忌口。一般来说,在服药期间忌食生冷、油腻、辛辣、不易消化及有特殊剌激性的食物。如寒性病不宽食生冷食物,热性病忌食辛辣及油腻食物,疮疡及皮肤病忌食鱼、虾、鳖等腥臭食品及刺激性食物。瑶族祖先对服药时的食物禁忌十分重视,如“绿豆不能配狗肉,火烧鱼不能配韭菜”。虽然有些说法是因偶然发生反应而被列人禁忌的,俱仍应引起注意,并应进一步研究,从而得出正确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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