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修订黄连上清制剂说明书的公告》,对黄连上清制剂(包括丸剂、片剂、颗粒剂、胶囊剂)说明书进行统一修订。
公告要求,【不良反应】项应当包括监测数据显示,黄连上清制剂有腹泻、腹痛、恶心、呕吐、皮疹、瘙痒、大便次数增加、腹部不适、乏力、过敏或过敏样反应等不良反应报告。【禁忌】项应当增加脾胃虚寒者禁用。对本品及所含成分过敏者禁用。【注意事项】项应当包括忌食辛辣食物和过敏体质者慎用。
公告要求,修订内容涉及药品标签的,应当一并进行修订;说明书及标签其他内容应当与原批准内容一致。在备案之日起生产的药品,不得继续使用原药品说明书。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在备案后9个月内对已出厂的药品说明书及标签予以更换。
咨询电话:010-87876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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