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通告,经检验机构检验,标示为长春新安药业有限公司等企业生产的38批中药不合格。
通告指出,经湖南省药品检验研究院等检验机构检验,标示为长春新安药业有限公司、湖南春可回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安徽石田中药饮片有限公司、江西樟树成方中药饮片有限公司、长沙浩昇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等企业生产的款冬花、葛根、秦皮等38批次中药不合格,不合格项目包括性状、含量测定、总灰分等。
通告强调,对抽检不符合规定的药品,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相关市州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依法进行了核查处置,要求相关企业和单位在采取暂停销售、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的基础上,对不合格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切实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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