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发布通知,加强西医人员学习中医培训管理。
通知要求,确保“西学中”培训周期2年,培训总学时不低于880学时,其中理论学习集中授课时间和累计不少于480学时,临床实践跟师学习时间累计不少于400学时。
根据通知,“西学中”培训工作由浙江省中医药继续教育中心负责。浙江省中医药发展研究中心负责“西学中”培训工作的业务指导、日常监管及结业考核,并对每个培训单位进行每年不少于2次的飞行检查。培训单位要将培训考勤情况纳入培训学员课程考核结果计算。
通知明确,培训考核分为过程考核和结业考核。通知还对单位及个人申报培训的程序进行了优化。
咨询电话:010-87876186
↓展开全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