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关于印发<中医病证分类与代码>和<中医临床诊疗术语>的通知》,提出从2021年1月1日起,应按新修订的《中医病证分类与代码》《中医临床诊疗术语》等规范中医病案首页填报及中医病历书写。
新修订的《中医病证分类与代码》新增741个中医疾病名,共收录1369个中医疾病名(含113个类目词和53个临时诊断用术语);新增974个中医证候名,共收录2060个中医证候名(含406个类目词)。新修订的《中医临床诊疗术语》分为疾病、证候、治法三部分,还增加了术语的英文译名和英文索引。
《通知》指出,《国际疾病分类第十一次修订本(ICD-11)》包含了传统医学章节,为做好中医病症分类与代码和ICD-11的衔接,推动ICD-11传统章节本土化,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修订了《中医病证分类与代码》和《中医临床诊疗术语》。推广使用新修订的《中医病证分类与代码》和《中医临床诊疗术语》,对提高中医医疗服务标准化水平和管理效率,促进中医诊疗信息有效互联互通具有积极意义。
咨询电话:010-87876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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