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中医药领军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中医药传承与创新“百千万”人才工程(岐黄工程)实施方案》部署要求,6月4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决定组织实施国家中医药领军人才支持计划,并制定了《中医药传承与创新“百千万”人才工程(岐黄工程)——国家中医药领军人才支持计划》。
国家中医药领军人才支持计划将遴选100名岐黄学者和10名中医药首席科学家,充分发挥领军人才的引领带动作用,逐步形成壮大支撑中医药事业传承发展的高层次人才团队,推动中医药事业传承发展。该计划分阶段进行,首先遴选100名岐黄学者,再择优遴选10名中医药首席科学家。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遴选工作。“岐黄学者”分临床型和科研型,遴选在中医药临床实践或中医药基础理论研究、应用研究中取得重大成果,所从事的工作取得突出成绩,在国内外具有较高学术影响力的专业技术人员。遴选岐黄学者,需经个人申请、依托单位审核、2位本专业领域全国知名专家(院士、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推荐后,由所在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经公示无异议后,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推荐。中医药首席科学家的遴选条件将另行制定。
《计划》指出,岐黄学者应结合所从事研究领域,围绕中医药发展需求和重点问题,开展创新性、探索性和应用性研究,加强团队建设,积极推动解决中医药领域发展中面临的临床或科研难题,形成行业内外有较大影响力的标志性成果,中医药研究和服务能力明显提升,成为中医药领军人才。中医药首席科学家应结合所从事研究领域,聚焦中医药重点发展需求和重大科学问题,开展原创性、探索性研究,建设创新团队,形成国内外有较大影响力的标志性成果,在本领域内产生较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成为中医药战略型领军人才。中央财政为岐黄学者、中医药首席科学家分别安排人均不高于60万元、100万元的经费支持,用于自主选题研究、学习交流、人才培养和团队建设等。
该计划实施周期为期3年。考核评价采取中期考核、终期评价的方式进行。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负责中期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第三年组织终期评价。
《计划》要求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建立相应的评审机制、评价机制和监督机制,负责该计划的组织实施、过程管理和全程监督。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制定并落实本省(区、市)入选者的支持政策,统筹协调相关支持工作。协助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过程管理,协助做好本计划的人员遴选、服务、管理与评价等相关工作。
咨询电话:010-87876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