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黑龙江省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发展健康产业实施方案》由省政府发布,明确要求放宽市场准入,对社会资本举办的包括中医、中西医结合等在内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实行市场调节的管理方式,取消数量、地点、床位和大型设备等资源配置的限制。
《方案》鼓励发展社会力量举办、运营的高水平全科诊所,为居民提供医疗、公共卫生、中医中药、健康管理等签约服务。鼓励社会办全科诊所加入公立医疗联合体并承担相应诊疗康复任务。结合全省传统疾病谱,引导社会力量举办传统中医医疗机构、保健养生机构,以及心脑血管、呼吸、风湿、内分泌等专病医疗机构。
《方案》提出,要全面发展中医药服务,充分发挥中医药独特优势,鼓励社会力量以名医、名药、名科、名术为服务核心,提供流程优化、质量上乘的中医医疗、养生保健、康复、养老、健康旅游等服务。鼓励有实力的社会办中医诊所和门诊部等机构做大做强,实现跨省市连锁经营、规模发展。有条件的地方可相对集中设置只提供传统中医药服务的中医门诊部和中医诊所,打造中医药文化氛围浓郁的中医药服务区域,推动从注重疾病治疗转向同时注重健康维护,发展治未病、医养、康复等多元化服务。
在政策支持方面,《方案》强调,扶持发展混合所有制医疗机构。其中,全面实行医师执业区域注册,取消多点执业的备案手续,支持医师利用业余时间及退休医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业、开办中医诊所或开设中医工作室。医师个人以合同(协议)为依据即可在多个机构执业。
咨询电话:010-87876186
↓展开全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