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从河南省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该局日前发布郑州市基本医疗保险治疗性医院中药制剂目录(2017版),参保人员看病治疗所需的中药制剂将照此目录进行医保报销。
去年7月1日起,郑州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配制的治疗性医院中药制剂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这些药品应是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制剂单位能够充分保证供应的药品。
据介绍,共有7家医院的中药制剂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包括郑州市中医院的风湿活络丸、郑州市骨科医院的愈骨胶囊、河南省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的降压宝蓝片、河南省骨科医院的三七接骨丸、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的牵正膏等百余种中药制剂。
新的《医院中药制剂目录》自今年5月1日起执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纳入目录的治疗性医院中药制剂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对存在滥用的制剂可暂停使用,必要时可报请从目录中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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