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通告,经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检验,标示为北京本草方源药业有限公司、河北楚风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安国市彤康药业有限公司等企业生产的39批次人参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农药残留量。
咨询电话:010-87876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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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通告,经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检验,标示为北京本草方源药业有限公司、河北楚风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安国市彤康药业有限公司等企业生产的39批次人参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农药残留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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