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通告称,经北京市药品检验所等5家药品检验机构检验,标示为广西恒拓集团仁盛制药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生产的29批次中成药药品不合格。
通告指出,广西圣民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2批次的板蓝根片,广西慧宝源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广西恒拓集团仁盛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15批次的陈香露白露片,哈尔滨华雨制药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红豆杉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西安北方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0批次的脑得生片,兰州和盛堂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亚东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委托安国亚东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2批次的新生化颗粒。不合格项目包括含量测定、微生物限度、崩解时限、粒度等。
通告强调,对上述不合格中成药,相关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采取查封扣押等控制措施,要求企业暂停销售使用、召回产品,并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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