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 年1月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协议正式实施后,我国与东盟各国间医药保健品类的关税大幅降低,通关也更加便利。1~8月,中国与东盟中药贸易额达到2.68 亿美元,同比增长21.31%;其中我国对东盟中药出口额为2.09亿美元,同比增长15%;我国从东盟中药进口额为5877万美元,同比增长51%。由此可见,中国-东盟中药贸易正在走上快速发展的轨道。
中药材及饮片和提取物为我国对东盟出口主力
中药材及饮片和提取物一直占我国出口东盟中药商品总额的80%以上。从去年以来,我国对东盟中药材出口量一直保持平稳状态,出口价格平均同比增幅在11%左右,主要出口商品为菊花、人参、党参、黄芪、白术、大黄、籽黄、枸杞和枯茗子等;其中出口价格上涨较快的商品为党参和黄芪,出口价格同比下降较快的商品为人参;出口量同比增长较快的商品为人参,出口量同比下降较快的商品为半夏。我国对东盟出口提取物的主要商品为桉叶油、肌醇和茴香油,其中1~8月出口额增长较快的产品为茴香油,出口额下降较快的产品为香茅油。
菊花:菊花为我国对东盟第一大出口产品,今年前8个月对东盟出口的数量和价格都比较平稳,出口的目的国为新加坡、越南、马来西亚和泰国,主要出口省市为浙江、广西和安徽。
人参:作为我国对东盟第二大出口产品,今年前8个月人参的出口数量虽然同比增长22%,但出口价格却有很大的下滑。我国对东盟的人参出口主要目的国为马来西亚和新加坡。
党参:今年前8个月我国对东盟出口党参价格增长较快,目前为12.7美元/千克,同比上涨48%,主要出口目的国为新加坡和马来西亚,主要出口省市为四川。
越南、新加坡和马来西亚是我国中药出口东盟的传统市场
我国对越南、新加坡、马来西亚和印度尼西亚四个国家的中药出口额占对整个东盟市场出口额的90%。2011年前8个月我国对东盟主要国家的中药出口均呈增长态势,只有对马来西亚和文莱的出口同比有所下降,其中我国对马来西亚的中药出口同比下降了34.6%。
越南:我国对东盟中药出口的第一大目的国,我国对越南中药出口的主要商品以中药材及饮片为主,如菊花、白术、大黄、籽黄和黄芪,另外我国还对越南出口一定数量的卵磷脂(保健品)和肌醇(提取物)。今年前8个月我国对越南的菊花出口价格同比上涨29%,主要出口省份为广西和安徽。
新加坡:我国对新加坡中药出口的主要商品以桉叶油提取物为主,另外我国还对新加坡出口一定数量的菊花、党参和人参。今年前8个月我国吉林对新加坡人参的出口量和价格均有一定的下滑。
马来西亚:我国对马来西亚中药出口的主要商品以提取物为主,另外我国还对马来西亚出口一定数量的中成药和药材。其中出口药材主要为菊花、人参和党参。今年前8个月我国对马来西亚人参的出口量和价格均有较高的增长,但我国对马来西亚提取物出口的数量和价格均呈现一定的下降。
上半年私营企业中药出口同比大幅上升
我国对东盟中药产品的出口主要省份为广西、四川、云南和广东。1~8月,中药类产品出口东盟的我国企业共计607家,比2010年同期增加29家,国企为中药出口东盟市场主力军,出口额占比高达50%;民营企业出口金额占比37.22%;三资企业出口金额占比仅为17.7%。
广西对东盟中药出口的主要目的国为越南和马来西亚,出口的产品主要为药材和饮片,如白术、大黄、籽黄、菊花、黄芪、半夏和川芎,其中出口额增长较大的商品为川芎和菊花,出口额下降较大的商品为半夏。今年前8个月,广西对马来西亚的出口额有较大的增长,而对新加坡的出口额则有较大的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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