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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脉经》脉经卷第九 平带下绝产无子亡血居经证第四

治之?师曰:此妇人前绝生,经水不下,今反清血,此为居经,不须治,当自止。经水下常五日止者五日愈。

妇人月经一月再来者,经来,其脉欲自如常。而反微,不利,不汗出者,其经二月必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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