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动脉血管和较大的静脉血管,禁用刺血。直接刺破浅表小血管放血,是刺血的基本方法。但要严格掌握操作手法,切忌捣汁。对动脉血管和较大的静脉血管,包括较重的曲张静脉,应禁止刺血。刺大血管附近的穴位,亦须谨慎操作,防止误伤血管。近有2报道,以三棱针治疗急性乳腺炎误伤肋间动脉而引起大出血,经外科切开结扎才止血。
3、虚证,尤其是血虚或阴液亏损患者,禁用刺血。《灵枢·血络论》指出:“脉气盛而血虚者,刺之则脱气,脱气则仆。”因此,血虚(包括较重的贫血、低血压反常有自发性出血或损伤后出血不止的患者)应禁用刺血,以免犯虚虚之戒。血与汗同源,为津液所化生,故对阴液素亏或汗下太过者,亦禁用放血。若确须施用此法,应视病邪与正气盛衰而定,不宜多出血。
4、孕妇及有习惯性流产史者,禁用刺血。
5、病人暂时性劳累、饥饱、情绪失常、气血不足等情况时,应避免刺血。
二、注意事项
应用刺血疗法、应充分考虑患者体质的强弱、气血的盛衰以及疾病的虚实属性、轻重缓急等情况,必须注意如下几点:
1、详察形神:《灵枢·终始》指出:“凡刺之法,必察其形气。”临床刺血时,必须根据患者的体质状态、气质特点及神气盛衰等情况,确定相应的治疗法则。根据人体的高矮、肥瘦、强弱来决定刺血的深浅手法及出血量的多少。根据神气有余、不足,来确定刺血的适应范围和方法。
2、辨明虚实:《素问·通评虚实论》说:“邪气盛者实,精气夺者虚。”虚与实,概括了邪正关系。由于刺血的作用主要是通过决“血实”、除“宛陈”而达到治愈疾病的目的。因此,尤其用于实证、热证。
3、知其标本:刺血疗法常作为重要的治标方法,而被用于临床。强凋治病之法,宜先刺血以缓解其痛苦,再根据疾病的虚实属性,取舍补泻。现代对各种原因所致的高热、昏迷、惊厥等危证,先以刺血泄热开窍以治其标,然后再针对开发病原因而治本。
4、定其血气:《灵枢·官能》指出:“用针之理,必须知形气之所在,左右上下,阴阳在里,血气多少。”因此,必须根据十二经气血的多少及运行情况,来决定是刺血及出血量的多少。临上取商阳刺血治疗昏迷、齿痛、咽喉肿痛;取攒竹刺血治疗头痛、目赤肿痛;取委中刺血治疗腰痛、吐泻;以曲泽刺血治疗心痛、烦热、呕吐等,即是以经脉气血多少为依据的。
5、顺应时令:《素间·诊要经终论》曰:“春夏秋冬,各有所刺。”又说:“春刺散俞及与分理,……夏刺络俞,见血而止。”指出了人与天地相应,与四时相序,故刺血疗疾也因时令而异。根据四时五行衰旺与脏腑相配的机理,视腰痛病人发病经络的经气旺与不旺来决定的。如足太阳脉令人腰痛,应取太阳经委中穴放血治疗,但春日不可刺出血,四足太阳经为寒水之脏,春日木旺水衰,太阳经气方盛,故不能刺出血;足阳明脉令人腰痛,应取阳明经足三里穴放血治疗,但秋日不可刺出血;因阳明属土,土旺长夏,而秋日金旺木衰,故不可刺血以泻之,余可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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