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膏剂系指将药物加入适宜基质中,制成容易涂布于皮肤、粘膜或创面的半固体外用制剂。
软膏剂在生产与贮藏时均应符合下列各有关规定。
①软膏剂常用的基质,有凡士林、液状石蜡、羊毛脂、蜂蜡、动物油、植物油、单硬质酸甘油酯、十八醇等及其混合物。根据气温高低,可添加适量石蜡或液状石蜡调整基质的软硬度。某些基质中可加入乳化剂制成乳剂型软膏,使药物易被皮肤吸收,并易洗除。
②供软膏剂用的固体药物,除另有规定外,应预先用适宜方法制成细粉,全部通过6号筛。
③软膏剂应均匀、细腻,涂于皮肤上应无粗糙感,并应具适当的粘稠性,易涂布于皮肤、 粘膜上而不融化,但能软化。
④软膏剂应无酸败、异臭、变色等变质现象。必要时可加适量防腐剂使其稳定。
⑤软膏剂所用的包装容器,不应与药物或基质发生理化作用。
⑥除另有规定外,应置遮光容器中密闭贮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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