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文将193种中药制剂纳入洛阳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药物目录管理,涉及骨伤科、风湿科、内科、妇科、儿科、肛肠科、烧伤科、五官科等。
河南省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的通知》要求,决定将原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的河南省洛阳正骨医院(河南省骨科医院)、洛阳市第一二中医院以及河南科技大学第一二附属医院等8家单位生产的、用途及成分符合河南省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政策规定的193种中药制剂纳入洛阳市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药物目录管理,仅限于本医疗机构内使用,惠及700万洛阳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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