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药性指中药临床应用过程中与治疗作用相关的性能。由于中药大都来源天然,其所含的化学成分具有“多种性”,不同剂量、不同配伍时,以及炮制前后,中药的临床作用是不同的,也就是说中药具有“多效性”,同时各医学流派对药性的见解也不尽相同,所以正确认识和运用药性至关重要。
现就中药的一药“多味”与一药“二性”或“多性”,浅议如下:
一药“多味”
一药“多味”是指一味中药有二种或多种味。这里所说的一药,是指中药处方所用的某一味药,而不是指经过炮制后有多种味的某一种药,因为现今《中国药典》已将一种药的不同部位,以及炮制品作为了不同的药味。一药多味在《中国药典》或教材《中药学》中较为普遍。如决明子有甘、苦、咸三味。《本草求真》曰:“决明子,除风散热。凡人目泪不收,眼痛不止,多属风热内淫,以致血不上行,治当即为驱逐;按此苦能泄热,咸能软坚,甘能补血,力薄气浮,又能升散风邪,故为治目收泪止痛要药。并可作枕以治头风。”再如香附有辛、微苦、微甘三味。《本草纲目》曰:“香附之气平而不寒,香而能窜。其味多辛能散,微苦能降,微甘能和。散时气寒疫,利三焦,解六郁,消饮食积聚,痰饮痞满”。一药多味主要是解决中药的“多效”问题。
一药“多性”
一般认为,药味可相兼,然而一药二气(性)或多性,则有了争议。比如酒有“性热质寒”说,少量饮用为热,大量长期饮用为寒。关于“一药二气”的明确提法,首见王好古。其言:“有一药一气,或二气者。热者多,寒者少,寒不为之寒;寒者多,热者少,热不为之热。或寒热各半而成温,或温多而成热,或凉多而成寒,不可一途而取也。又或寒热各半,昼服之,则从热之属而升;夜服之,则从寒之属而降。至于晴日则从热,阴雨则从寒,所从求类,变化犹不一也。”
临床研究表明,药物的寒热属性与配伍、用药剂量、给药途径以及机体状态等有关,并在一定的条件下发生变化。比如中药普遍存在双向调节作用,这就说明,中药客观具有“二气(性)”或“多性”。
一药之二性或多性与配伍
在佐制配伍中,由于药物的寒热偏性可随配伍后其用量比例及所治病证的不同而发生变化。如交泰丸中黄连与肉桂的比例是10∶1时,左金丸中黄连与吴茱萸用量比例是6∶1时,两个处方均呈寒凉之性,而肉桂与吴茱萸的温热之性则不显。众所周知的麻黄杏仁石膏甘草汤治疗肺热实喘,大黄附子汤治疗寒积便秘,前方中寒性的石膏制约麻黄的温性,而使处方偏寒凉;后方中大黄的寒性则被附子、麻黄的温性抑制,而使大黄单存泻下之效,即所谓“去性存用”。
一药之二性或多性与给药剂量
在一定剂量(常用量)下,中药主要的“偏性”显示,次要或相反的偏性被掩盖而不显现。随着剂量增加而逐渐达到“有效浓度”,中药就表现出新偏性或相反的功效。正如《神农本草经》载丹参性“微寒”,即指在治疗剂量下,其发挥清心凉血的作用,治疗热病扰心之心神不宁等热证;而陶弘景言其:“时人服多眼赤,故应性热。”提示两者观察丹参药性的角度不同,亦反映出同一药物用量多少不一,其“气”可发生变化。再如柴胡,剂量较小时,其寒性并不明显,临床用以升阳举陷、疏肝解郁;若剂量增大,则解表退热,显现出寒性。可见同一药物,因用量不同,其药性会发生变化。
一药之二性或多性与给药途径、煎药方法
目前,随着剂型的多样化,给药途径更加复杂,给药途径不同,药性寒热也可能呈现差异。如冰片外用,对五官和皮肤热证之红肿痒痛,有良好的清热消肿、止痒止痛作用,由此观之,当有寒凉之性;其内服开窍醒神、缓解冠心病及外伤疼痛,偏于温通走窜,其性又当偏温。如枳实内服,用以行气化痰、除痞散结,其寒热效应很不明显。因承气诸方用之,古本草谓其微寒;但改用静脉给药,则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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