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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医之方论

李冀,河北昌黎人。现任黑龙江中医药大学副校长,二级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全国优秀教师,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全国先进工作者,卫生部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高等学校教学名师,第五、六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老师,第二届“岐黄中医药传承发展奖”传承人奖获得者。主持国家及省部级课题20余项,主编出版了普通高等教育规划教材《方剂学》等10余部。

论方者,君效也。君效者,方之精也。方之精,变也。是谓方无至方,方以效论。方效之于法,异曲同工。其玄机于配伍,配伍之宗,焉可离乎药力哉!药力之衡,古今仁智不一。吾独辟公式之径,不憾医之理,巧适时之念。谙于方之效法力变者,乃恒世之大医也。遂余竭呐医之成,悟也;方之精,变也。

建立药力判断方式

药物在方剂中的作用是由药物自身在方中的药力大小所决定。分析方中药物的药力大小,即能准确掌握方剂之配伍法则,充分把握其功用及主治症状。研究和运用方剂之组方原则及方剂变化,旨在分析或调配方中药力之大小。影响药物在方中“药力”大小的主要因素即药物自身的药性,其在方中的药量及配伍关系。在20世纪90年代,为了阐述药力,笔者首次提出来药力判定公式:“药力=药性+药量+配伍”。其中,药性、药量和配伍是核心因素。事物的发展规律是不断变化的,随着研究的深入,认识的提高,笔者认为剂型、煎服法、个人的体质等因素对药物在方中的药力亦有一定的影响,遂将药力判定公式表达为:“药力=药性+药量+配伍+剂型+服法+......”,并认为这是一个开放式,很多因素有待于大家去研究、探索以及发现。药力判定公式解决了争议多年的药力问题,是笔者悟得之非线性理念(通过遣药组方追求变之境界)的线性表达形式。

君效者,方之精也;方之精,变也

医者之临证,当审病求因,知常达变,临证之际,病机复杂多变,故遣药组方时亦应随机应变,知应“变”而“变”,从药量、配伍、法则、药物炮制方法、煎服法、剂型等方面圆机变法,方能取效。如玉屏风散药仅三味,却能被后世历代医家根据病症轻重之不一、左右之不同而灵活权变、增损运用,方中君药之变,方之功效亦异,此亦再现“药力判定公式”之“药力=药性+药量+配伍+……”中核心三因素之精奥。破伤风伴自汗出之病症证当以防风为君论,气虚自汗之证当以黄芪为君论。自宋代成无己著《伤寒明理药方论》开方论之先河以来,不乏以君臣佐使解析组方原理者。以君臣佐使论方固能使许多理论问题大而化之,却易使学者受此枷锢,临证行之有效乃为医者企踵所求,此即“君效者,方之精也”。医者切不可萧规曹随而弃方剂配伍之活的灵魂,即“变”之所在,需深谙方剂之最高境界乃“方之精,变也”。大医思维之成,关键在于领悟,方剂运用之精,关键在于权变。故笔者云“医之成,悟也;方之精,变也”。

方无至方,方以效论

岐黄确有济世良法,世间并无祖传秘方。论方者,君效也。君效者,方之精也。方之精,变也。方无至方,重在施用之得法,方有至效,贵在变化之精妙,“至”以“效”为本,“效”以“变”为基,“变”以“悟”为宗。欲推求方剂“至”“效”之因,须先明方剂“悟”“变”之理。即为李冀教授“方无至方,方以效论”之折射。

通过领悟前贤配伍组方之要旨,并能根据临证之需,圆机活法地掌握方剂变化之精妙,即所谓“医之成,悟也;方之精,变也”。“悟”与“变”,乃中医逻辑思维之折射,亦为方剂之最高境界。其践行者理当“读中医书,说中医话,想中医事,做中医人”,历经“启蒙—领悟—研习—践行”四个阶段,方能体会“大医之道”之真谛。凡欲为“大医”者,须知方剂“至”“效”之因,明方剂“悟”“变”之理。概言之,即明“大医之理”,持“大医之本”,行“大医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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