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有人对生后24小时内表现有面瘫的95例患儿进行了回顾性研究。其中,74名为宫内或分娩时创伤所致,21名为先天性原因。创伤组内19名为各支完全麻痹,3名仅有下支完全麻痹;33名有各支轻瘫,19名仅有下支轻瘫。55名为产钳分娩,10名为自然分娩,9名为剖腹产。据分娩数和伴产伤麻痹数估计发病率约为0.5%。在追踪观察的45名中,41名完全恢复功能,未遗留任何后遗症,3名未完全恢复,1名轻瘫无功能改善。未发现骨折,但有头部血肿,可能有颅内损伤。在先天性原因中,其诊断包括Mobius,Golbenhar;心面,Poland等四种综合征及各种畸形,最常伴发的畸形是不同程度的小耳和外耳道闭锁,2名有双侧小耳,但只在程度严重的一侧有面瘫;其他伴发病有外展神经麻痹3名,心脏畸形3名,舌下神经麻痹2名。
创伤组往往为中位产钳分娩,耳周有瘀斑,原因明显,但更多的是低位或出口产钳。不用产钳的剖腹产和正常的自然分娩各占创伤病例的12.5%。新生儿乳突尚未形成,茎乳突孔位于皮下,因此,面神经极易遭受宫内来自肩部的压伤,分娩时来自母骨盆的损伤或产钳伤。损伤部位或在颞骨外,或在颞骨内,损伤程度亦各有异。有些创伤性麻痹不能完全恢复,可能为面神经管压伤,可有血鼓室或颞骨外血肿。先天性面瘫不易恢复。
对所有新生儿面瘫部位都应进行充分的评定和追踪观察,应查明其麻痹为完全性或部分性和受累支,有无血鼓室、耳周瘀斑,还要作面神经兴奋试验。此类患儿可分为四组:第一组包括在生后三天之内看到并且面神经兴奋性试验能引起兴奋性,故其远端神经、运动终板和面肌全存在而有功能。应以神经兴奋性试验追踪观察到有功能恢复的证据为止。第二组是先能引出兴奋性而兴奋阈值上升,这表明即将出现除神经变化。损伤发生在分娩过程中,与第一组不同之点在于神经损伤较重。还应进行颞骨断层摄片,听反射试验和Schirmer试验。第三组是在最初三天内即不能引出兴奋性,故其麻痹发生在出生前,不是产伤所致。应考虑是否面神经或/及面肌缺如。如电刺激无反应,即是无面肌或胎生中即无神经支配。如发现纤维颤动电位则表明面肌存在,但缺乏有功能的神经支配。应进行颞骨断层摄片,听反射和Schirmer试验。第四组是在三天以后看到的,首先作面神经兴奋试验,有兴奋性证明有一定数量的运动轴索完好,应连续进行刺激以确定整个功能是好转或恶化。如不能引出兴奋性,应行肌电图检查;如电刺激无反应,表明无面神经或面肌,根本就无神经支配存在。纤维颤动电位表明面肌不具有功能性的神经支配,应行断层摄片和病变部位定位。如证明神经兴奋阈上升,肌电图显示纤维颤动电位,或X线片、体征上证明是颞骨内段损伤时,应进行探查;如不能引出兴奋性,肌电图呈电刺激无反应状态,X线片或体征证明是先天性损害,则行肌肉活检。活检证明无肌肉存在时,可在适当年龄用颞肌或嚼肌行动力肌转移面部再造术。如有先天性面神经轻瘫,至少应进行两年追踪以确定所存在的畸形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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