癫痫持续状态是神经科的危重急症之—,死亡率较高,应当高度重视,需要及时准确的诊断,迅速而有序的治疗,控制发作,否则可危及生命或造成永久脑损害。
引起癫痫持续状态最常见的原因主要是抗痫药的停药或不适当的减换药物。此外,急慢性中枢神经系统损伤或全身性疾病亦可引起。常见的原因有新的或陈旧性脑血管疾病、脑外伤、脑瘤、中枢神经系统感染、缺氧、代谢紊乱、镇静剂的停用、过度疲劳、睡眠不足、放射治疗、妊娠及分娩等。
癫痫持续状态的药物治疗研究以全身性惊厥发作持续状态为多,全身性惊厥发作持续状态是一种急症,其预后与持续时间的长短直接相关,若不及时控制,持续状态时间越长,其危害性越大,死亡率越高,药物越容易引起严重的并发症,后果愈差。所以癫痫持续状态的治疗必须及时、有力、全面、果断、毫不犹豫地用足量抗癫痫药,抢救过程必须争分夺秒,治疗目的主要是迅速终止发作,维持正常的呼吸循环功能,减少全身性代谢性的变化,减少药物的并发症。
一种抗癫痫药物可以用于多种癫痫持续状态,苯二氮蕈类静脉注射可完全中止失神发作状态,无需再加用其他治疗,但对出现昏迷的癫痫持续状态疗效较差,丙戊酸和卡马西平治疗部分性发作和非惊厥性发作持续状态疗效佳但起效较慢。
理想的治疗癫痫持续状态的药物应具有以下特点:①迅速有效地控制所有类型的癫痫状态;②能静脉及肌肉注射,肌肉注射时对局部无刺激并能迅速吸收入血;③抗痫力强,仅用小剂量即可有效;④安全,无心肺抑制作用,无意识抑制及全身副反应;⑤能迅速人脑产生持久的抗惊厥活力;⑥分布半衰期长;⑦排泄半衰期短;⑧可以口服以便作为长期抗癫痫治疗药物。
为了更好地控制癫痫持续状态,一般将上述药物分为四线:第一线药物为地西泮、苯妥英钠;第二线药物为苯巴比妥钠;第三线药物为副醛或利多卡因;第四线药物为异戊巴比妥钠或其他全身麻醉剂。应按顺序适当选用。根据条件也可在第一、二线药物无效时直接选用异戊巴比妥钠或硫贲妥钠。一旦抽搐停止可肌注苯巴比妥钠0.1g,每4—6小时重复1次,以维持控制发作12~24小时,随后逐渐延长给药时间直至停用,并根据意识状态用鼻饲或口服抗癫痫药物代替之。
1,首先明确诊断
(1)有效的治疗必须要有正确的诊断,要与肌阵挛、震颤、痉挛、舞蹈症、去大脑强直、去皮层强直等鉴别。(2)脑电图检查;抽血送检下列化验内容:血pH和血气分析、血糖、血电解质、转氨酶、血酮、血氨、血白细胞计数和分类、抗癫痫药物的血浓度。(3)反复癫痫发作持续30分钟以上不恢复时或每次惊厥发作持续在2分钟以上时应视为癫痫持续状态。
2.一般处理
(1)判断为本病后,立即将患者的头转向一侧,清除口中分泌物,防止吸人和窒息。用外裹纱布的压舌板垫在上下臼齿之间,以防舌和颊的咬伤,同时有利于呼吸通畅。有气道阻塞者及早行气
管切开。
(2)立即作血压、呼吸、脉搏、心电监测。
(3)常规吸氧。
(4)防止肢体损伤、床边加床栏。
(5)迅速建立静脉输液通道,保持输液通畅,评估心肺功能,注意防治失水、酸中毒、电解质紊乱、心力衰竭等,维持正常血压。
(6)静脉给予25—50g葡萄糖和VitBll00mg。
(7)纠正低血糖、低血钠、低血钾、高血糖等。
(8)控制脑水肿,可适当应用20%甘露醇250ml静滴。
(9)控制体温,物理降温或戴冰帽。
(10)发作难以控制时,应插胃管排空胃内容物,防止呕吐物吸人气管。
(11)应用广谱抗生素治疗和预防感染。
3.终止抽搐
癫痫持续状态一系列严重后果均源于惊厥持续或反复发作。因此,在短期内控制发作非常重要。肌肉注射抗癫痫药物已证明吸收不稳定难以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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