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癫痫持续状态的临床控制和对脑的保护,提出临床上更为实用的定义为:一次发作没有停止,持续时间大大超过了具有该型癫痫的大多数患者的发作时间;或反复的发作,在发作间期患者的意识状态不能恢复到基线期水平。
癫痫持续状态(SE)是一种以持续的癫痫发作为特征的病理状况,为神经科的急症,一旦发作就应该紧急处理。既往国内沿用的定义为出现两次以上的癫痫发作,而在发作间期意识未完全恢复;或者一次癫痫发作持续30分钟以上。
目前,基于癫痫持续状态的临床控制和对脑的保护,提出临床上更为实用的定义为:一次发作没有停止,持续时间大大超过了具有该型癫痫的大多数患者的发作时间;或反复的发作,在发作间期患者的意识状态不能恢复到基线期水平。
癫痫持续状态分类:全面惊厥性、非惊厥性(复杂部分性和失神性)和单纯部分性三大类。目前倾向于按照癫痫发作类型进行分类。
全面性癫痫持续状态
1、全面性强直一阵挛癫痫持续状态。
2、阵挛性癫痫持续状态。
3、失神性癫痫持续状态。
4、强直性癫痫持续状态。
5、肌阵挛性癫痫持续状态。
局灶性癫痫持续状态
1、KOjevnikov部分性持续性癫痫。
2、持续性先兆。
3、边缘性癫痫持续状态。
4、伴偏侧轻瘫的偏侧抽搐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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