癫痫的全面性发作。随着对癫痫研究的深入,更多的发作类型被认识,癫痫发作的分类方法有所变更。然而,1981年国际抗癫痫联盟(ILAE)发展的癫痫发作的国际分类方案仍然被广泛接受。
该方案中,根据临床发作症状和脑电图情况将癫痫发作分为2大类:部分性发作和全面性发作。部分性发作开始于脑皮层的某个局灶性区域,而全面性发作同步性开始于双侧大脑半球。有些发作难以归类任何之一者则列为无法分类的发作。
癫痫的全面性发作分为6种主要类型:(1)失神发作;(2)强直发作;(3)阵挛发作;(4)肌阵挛发作;(5)原发性全面性强直-阵挛发作;(6)失张力发作。
失神发作表现为短暂的意识障碍,没有先兆和发作后精神错乱状态,持续时间不足20秒,伴有少量或没有自动症,如:反复眨眼。过度换气或光刺激通常诱发发作。儿童期或青春期发病,可以持续到成年期。典型发作期EEG为3.5-Hz全面性棘慢波。
肌阵挛发作表现为短暂快速抽动运动,不超过1秒。通常成簇发作。肌阵挛并非总是癫痫性,例如,I期睡眠中的肌阵挛为正常的释放现象。典型的发作期EEG包括快的多棘慢波。
阵挛发作表现为节律性、运动性抽动伴或不伴意识障碍,阵挛发作可以是局灶性起源,伴或不伴意识障碍,局灶性发作归类为简单或复杂部分性发作。典型全面性阵挛发作双侧上下肢同时受累。发作期EEG双侧节律性癫痫样放电。
强直发作表现为头、躯干和/或肢体突然的强直伸展或屈曲并维持数秒。与困倦关系密切,入睡不久或醒后发作,常伴有其他神经系统异常。发作期EEG表现为电抑制反应(即:β频段的高频放电,也叫做“betabuzz”),波幅低于背景节律,可以进展为慢的棘慢波或弥漫性多棘波。
强直-阵挛发作常被叫做大发作。表现为几种运动行为,包括肢体的全身性强直伸展持续数秒,继之阵挛性节律运动和长时间的发作后精神错乱状态,缺乏先兆。发作期EEG表现为全面性(双侧)棘波或多棘慢波的混合,额区波幅增加。
失张力发作见于明显神经科异常的患者,表现为短暂的姿势张力丧失,常导致跌到和外伤。发作期EEG与强直发作类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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