浴客癫痫病发溺死浴池中,江苏无锡崇安法院认定浴室存在服务瑕疵,未对浴客尽合理限度的安全保障义务,判浴室承担20%的责任,赔偿死者家属77890.2元。
随着气温降低,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到温暖的浴室洗澡。然而许多小浴室设施简陋老旧,人员服务配套跟不上,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日前,李先生不幸在一家私人浴室发生了意外。据当日另一位浴客冯先生讲,事发当日他就坐在李先生对面泡澡,李先生突然口吐白沫倒进了浴池,当时只有一名擦背工在更衣室,冯先生大声呼救,擦背工很快赶来将李先生抱出了浴池。虽然事后李先生立刻被送往了医院,但还是不幸去世。原来李先生因十年前受伤导致癫痫及精神障碍,长期在服用抗癫痫及精神病的药物。经法医鉴定,李先生是因癫痫病突发后溺水窒息死亡的。
李先生的家人认为,浴室没有安排工人在澡池附近负责救生及处理突发事件,导致李先生抢救不及时溺死澡池里,要求浴室赔偿全部损失39万余元。
崇安法院经审理认为,李先生有外伤性癫痫及精神病史,本身在长期服药治疗,其本人应当预见自己可能存在随时发病的危险。但李先生却在无人陪护的情况下独自前往公共浴室洗澡,其自身的过于自信是导致死亡的重要原因,故应对自身的死亡承担主要责任。浴室对浴客负有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事发时浴室内缺乏必要的服务人员,存在服务瑕疵,故应对李先生的死亡承担20%的责任,赔偿李先生家人损失77890.2元。
咨询电话:010-87876186
↓展开全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