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致伤原因、受伤的器官及损伤的严重程度不同,以及是否伴有合并伤等情况,腹部损伤的临床表现差异很大。轻微的腹部损伤,临床上可无明显症状和体征;而严重者可出现重度休克甚或处于濒死状态。一般来说,单纯腹壁损伤的症状和体 征较轻,可表现为受伤部位疼痛、局限性腹壁肿胀和压痛,有时可见皮下瘀斑。其程度和范围不是逐渐加重或扩大,反而随时间的推移却逐渐减轻和缩小。单纯腹壁损伤通常不会出现悉心、呕吐或休克等表现。合并腹部内脏损伤时,如果仅为挫伤,伤情也不重,可无明显的临床表现;如为破裂或穿孔,临床表现往往非常明显。总的来说,其临床表现可因受伤器官性质的不同而异。实质性器官,如肝、脾、胰、肾等或大血管损伤时,主要临床表现是腹腔内(或腹膜后)出血。病人面色苍白,脉搏加快、细弱、脉压变小,严重时血压不稳甚至休克;腹痛呈持续性,一般不很剧烈,腹肌紧张及压痛、反跳痛也不严重。但当有较严重的腹壁挫伤时,则损伤所在部位压痛及反跳痛非常明显;肝破裂伴有较大肝内或肝外胆管断裂时,因发生胆汁性腹膜炎而出现明显的腹痛和腹膜刺激征。胰腺损伤时,如伴有胰管断裂,胰液溢入腹腔可对腹膜产生强烈刺激而出现明显的腹膜炎症状和体征。体征最明显处常是损伤所在的部位。右肩部放射痛,提示可能有肝损伤;左肩部放射痛则提示有脾损伤。此症状在头低位数分钟后尤为明显。肝、脾破裂出血量较多者可有明显腹胀和移动性浊音。肝、脾包膜下破裂或系膜、网膜内出血则有时可表现为腹部包块,泌尿系脏器损伤时可出现血尿。 空腔脏器,如胃肠道、胆道等破裂或穿孔,则以腹膜炎的症状和体征为主要表现。 胃、十二指肠或上段空肠损伤时,漏出的消化液(含胃液、胰液及胆汁)对腹膜产生强烈的化学刺激,立即引起剧烈疼痛,出现腹肌紧张、压痛、反跳痛等典型的腹膜炎表现。下消化道破裂时,漏出物引起的化学性刺激较轻,腹膜炎体征出现较晚,程度也较轻。无论是上消化道还是下消化道脏器破裂或穿孔,最后都会引起细菌性腹膜炎,但下消化道脏器破裂或穿孔造成的细菌污染远较上消化道破裂或穿孔时为重。随着腹膜炎的发展,逐渐因肠麻痹面出现腹胀,严重时可发生感染性休克。空腔脏器破裂后腹腔内可有游离气体,因而肝浊音界缩小或消失。此外,胃、十二指后损伤可有呕血,直肠损伤常出现鲜红色血便。腹膜后十二指肠破裂的病人有时可出现睾丸疼痛、阴囊血肿和阴茎异常勃起等症状和体征。 如果实质牲脏器和空腔脏器两类器官同时破裂,则出直和腹膜炎两种临床表现可以同时出现。多发性损伤的临床表现则更为复杂,例如,合并严重颅脑损伤者,会出现意识障碍;胸部损伤、脊柱或骨盆骨折的症状往往很明显,因此可能会掩盖腹部损伤的表现,应予以注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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