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年来,新疆维吾尔医药发生了巨大变化,维吾尔医药机构从无到有,如今,全疆维吾尔医医院已达42所。
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厅中医民族医药管理处处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参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厅副巡视员阿尔甫·买买提尼亚孜自1984年起就在自治区卫生厅中医民族医药管理处负责中医民族医药工作,他用自己从一家一家医院统计来的数字告诉记者,新疆维吾尔医药发展的变化到底有多大。
阿尔甫·买买提尼亚孜说,解放前新疆没有一所维吾尔医药机构,维吾尔医药人员是个体开业、走街串巷、摆摊买药看病,被反动旧政府歧视和排斥,处境十分艰难,维吾尔医药濒临消亡。解放后,在党的民族政策和卫生工作方针指引下,维吾尔医药与其他传统医药学一样摆脱了解放前濒于消亡的厄运,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维吾尔医药获得了新生和前所未有的发展。
1978年前,新疆全区只有3所中医医院和7所维医医院(含门诊部),医、药、护、技和行政人员不到700人,共计床位不到600张,固定资产总值不到1000万元。
如今,全疆维吾尔医医院发展到42所,医、药、护、技和行政管理人员达到5086人,其中在编3351人,聘用人员1735人;编制床位4115张,实际开放5325张;现业务用房建筑面积33.69万平方米,正在新建业务用房面积1.68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达到6.4亿元。2008年,全区42所维吾尔医医院门诊及住院业务收入达2.23亿元,今上半年,已达到1.32亿元。其中,自治区维吾尔医医院2008年业务收入4002万元,2009上半年已达到3007万元。在教育、科研方面,新疆还有1所维吾尔医高等教育院校,即维吾尔医学高等专科学校;1所维吾尔医药科研院所,即新疆维吾医药研究所。
除此之外,新疆全区还有19所中医医院、4所蒙医医院、2所哈医医院及3所中医民族医混合建制的医院,全区85所综合医院设有中医民族医科或中医民族医门诊;还有1所新疆医科大学中医学院、1所新疆中医药研究院和1所伊犁州、阿勒泰地区哈医药研究所。
阿尔甫·买买提尼亚孜还告诉记者,新疆解放以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少数民族传统医药文化,制定政策措施,重视、保护、抢救、传承、扶持、提高、发展民族医药,使新疆的民族医药事业有了当前的大好局面,已形成医疗、科研、教育、新药开发基本配套和中医药、维吾尔医药、蒙医药、哈萨克医药互相促进发展的格局。2002年,自治区成立了自治区发展中医民族医药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并设立了每年300万元的专项补助经费。为了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差的状况,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发改委利用国债资金对全疆27所县级、6所地州级中医民族医医院建设项目投入总计资金1.82亿元。
自2004年以来,为加强中医民族医机构在专科专病建设、人才培养、适宜技术推广、制剂建设、中药房建设等各类项目,中央财政已累计投入经费9903万元;为解决吾尔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发展中遇到的困难,改善学校的教学条件,自治区财政一次投入资金3000万元;为加强和提高中医民族医药科研能力和水平,国家和自治区共累计投入经费1500多万元;为有效保障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项目顺利实施,自治区党委决定给自治区中医院按与中央补助资金1:1的比例解决配套资金1亿元。
阿尔甫·买买提尼亚孜特别强调,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进入新世纪以来,新疆的医药卫生事业,尤其是民族医药事业的发展进入了历史上最好最快时期,为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促进新疆的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发挥了重要作用,给各族人民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利益,让各族人民得到了真正的实惠。
咨询电话:010-87876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