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则上所有甲状腺功能亢进症的病人都可以使用硫脲类药物进行治疗,但甲状腺功能亢进症是由多种原因引起的,所以使用此类药物治疗甲状腺功能亢进症,有时只是在疾病的某一阶段起主要作用或辅助作用。常见的甲状腺功能亢进症类型有:毒性弥漫性甲状腺肿(也称Graves病)、毒性甲状腺腺瘤、毒性结节性甲状腺肿、垂体性甲状腺功能亢进症、甲状腺炎引起的甲状腺功能亢进症、甲状腺癌所致甲状腺功能亢进症、卵巢甲状腺肿所致甲状腺功能亢进症等,对于以上类型的甲状腺功能亢进症,有些需靠药物治疗,在药物治疗失败后,才采用其他办法治疗,如Graves病等。有些疾病则是首先进行手术治疗或放射治疗,如毒性甲状腺腺瘤及卵巢甲状腺肿伴甲状腺功能亢进症等,当疾病过程中出现高代谢症群时根据需要才使用硫脲类药物配合治疗。
硫脲类药物用于临床的适应症有以下5个方面:
①病情较轻,甲状腺轻至中度肿大的患者。
②年龄在20岁以下,孕妇、年迈体弱或合并严重心、肝、肾等病而不宜手术者。
③用作本病手术前的准备。
④甲状腺次全切除后复发而不宜用131碘治疗者。
⑤作为放射性碘治疗前后的辅助治疗。
甲状腺功能亢进症病人有下列情况者也可考虑其他疗法:
①对硫脲类药物有严重过敏反应或毒性反应者。
②周围白细胞计数持续低于3×109/L,同时中性白细胞分类小于50%者。
③抗甲状腺药物正规治疗后又复发者。
④甲状腺压迫附近器官和胸骨后甲状腺肿的患者。
⑤哺乳期甲状腺功能亢进症患者和结节性甲状腺功能亢进症患者。
咨询电话:010-87876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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