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治疗被公认为鼻咽癌首选治疗方法。1979年全国鼻咽癌会议提出I期鼻咽癌以放射治疗为主。鼻咽癌的放射治疗可分为根治性放射治疗和姑息性放射治疗。
放射治疗禁忌证为:①Karnofski分级60分以下;②广泛远处转移者;③放射性脑脊髓损伤者;④其他如传染病或精神病尚未控制。
鼻咽癌应用放射治疗使肿瘤细胞得到杀灭,但正常组织或器官也不可避免受到照射而产生放射反应。放射反应与剂量大小、照射范围、照射疗程数、正常组织或器官耐受程度有密切关系。
放射反应:
1)全身放射反应 包括乏力、头晕、胃纳减退、恶心、呕吐、口中无味或变味、失眠或嗜睡等。虽然程度不同,但经对症治疗一般都能克服,完成放射治疗疗程。
2)粘膜反应 口咽、鼻咽、鼻腔、副鼻窦内粘膜经放射40Gy后可出现粘膜水肿或充血,渗出增加,严重时可引起点状或片状白膜。照射过程中并常有咽喉疼痛、进食困难、鼻塞等。严重的病例应暂停照射,适当休息,待反应消退后再治疗。
一般可在放疗后1年逐渐吸收、消退,但亦有少数病例在放疗后10多年仍有存在。
3)唾液腺放射反应:唾液分泌明显减少,患者口干,进干食困难。
4)皮肤和皮下组织放射反应:照射区内皮肤一般出现红斑、色素沉着、毛发脱落和干性脱皮,如照射速度快,皮肤有水肿时还继续照射,可形成水泡,融合成大片湿性脱皮,并渗液、糜烂成为湿性皮炎。
5)放射治疗的晚期放射反应 面颈部常有皮肤及皮下组织萎缩、皮肤变薄、毛细血管扩张、色素减退等。
6)张口困难 咀嚼肌、颞颔关节受到照射可引起不同程度的张口困难。
7)放射性龋齿和放射性下颌骨坏死。
8)放射性皮肤及皮下组织丹毒。
9)放射性中耳炎。
10)放射性脑及脊髓损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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